合浦縣人社局關于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清理整改工作情況的報告
一、開展清查工作的基本情況
我局充分認識清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指導和督查我局下屬單位合浦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合浦縣社會保險經辦中心、合浦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合浦縣人事考試管理中心、合浦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合浦縣人才服務中心開展清理整改工作。
二、清理工作的具體內容
我局對照清理整改范圍和重點,未發現我局有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妨礙政府采購領域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具體情況如下:
1.不存在以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或者股權結構,對供應商實施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平等條款,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區別對待的情形;
2.除小額零星采購適用的協議供貨、定點采購以及財政部另有規定的情形外,不存在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作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條件,妨礙供應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情形;
3.不存在要求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前進行不必要的登記、注冊,或者要求設立分支機構,設置或者變相設置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障礙的情形;
4.不存在設置或者變相設置供應商規模、成立年限等門檻,限制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情形;
5.不存在要求供應商購買指定軟件,作為參加電子化政府采購活動的條件的情形;
6.不存在不依法及時、有效、完整發布或者提供采購項目信息,妨礙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情形;
7.不存在強制要求采購人采用抓鬮、搖號等隨機方式或者比選方式選擇采購代理機構,干預采購人自主選擇采購代理機構的情形;
8.不存在設置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審批、備案、監管、處罰、收費等事項的情形;
9.不存在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管理辦法》第六十條規定的情形外,要求采購人采用隨機方式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的情形;
10.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其他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以上清理結果我局已按規定將本部門清理整改情況在合浦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局將進一步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并鼓勵政府采購供應商、社會公眾等參與,同時,暢通供應商質疑投訴渠道,為供應商提供標準統一、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公開透明度。
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0月20日